〔2021〕37号
各交易商及有关单位:
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,完善平台功能,我司对《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现货商城交易市场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现货挂牌交易市场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交易制度进行了修订,新增制度《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现货竞价交易市场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现将相关修订案及新增制度予以公布,公示期自2021年11月3日起,自2021年11月9日止,欢迎广大交易商及有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ervice@repe.com.cn,或以书面形式邮寄到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。上述交易制度自实施之日起,对应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。
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
2021年1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