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2021〕38号
为进一步推进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各交易市场的规范发展,依据《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将具体收费标准公告如下:
说明:
1.注①目前稀交所暂未提供交收服务,未来根据交易品种不同单向收取费用。
2.专场挂牌交易市场适用于《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现货挂牌交易市场管理办法(试行)》;
专场竞价交易市场适用于《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现货竞价交易市场管理办法(试行)》;
3.持有订货管理费和仓储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官网。
4.专场挂牌交易市场镧铈类、少钕类产品交易手续费仅向卖方收取,暂免买方交易手续费。
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
2021年1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