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2合同交收月调整履约保证金的通知
〔2020〕29号
各合作商及交易商:
因2020年12月21日所有2012合同到期,根据《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对所有稀土氧化物2012合同的履约保证金进行如下调整:
1.2020年11月30日收盘后所有2012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上调至20%;
2.2020年12月3日收盘后所有2012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上调至40%;
3.2020年12月10日收盘后所有2012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上调至100%。
请各合作商及交易商据此通知妥善安排相关事宜。
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
2020年11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