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105合同交收月调整履约保证金的通知
〔2021〕12号
各交易商:
因2021年5月20日所有2105合同到期,根据《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对所有稀土氧化物2105合同的履约保证金进行如下调整:
1.2021年4月30日收盘后所有2105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上调至20%;
2.2021年5月10日收盘后所有2105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上调至40%;
3.2021年5月17日收盘后所有2105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上调至100%。
请各交易商据此通知妥善安排相关事宜。
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
2021年4月25日